教务处函〔2017〕2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毕业前清考和提前清考定于4月22、23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7、2018届毕业班级课程不及格学生(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日前将清考课程(各课程信息见附件2)考核方式填写完整,由教学秘书将纸质版及电子版返回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熊志锋老师处。
2.请各二级学院安排好每门课程的出卷教师(各课程信息见附件2)。每门课程须出A、B两套试卷,要求两套试卷的试题不得有重复,题型、题量和难易程度基本相同,清考统考科目由教务处在A、B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清考考试用卷;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7日前将所有课程试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熊志锋老师处。
3.学院教学副院长对每门机试课程责成一名教师负责提前到机房装试卷(4月18日下班前),并将具体的要求告知机房负责人,以保证机试的顺利进行。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清考学生本人,做好考前的复习等各项准备工作,清考各科目(场次)具体安排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2017(2)毕业前清考、提前清考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