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6〕150号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广东白云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稿)》(白云学院教〔2016〕11号),学校决定组织2016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广东白云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稿)》(白云学院教〔2016〕11号)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白云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于12月20日前连同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汇总信息填写《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于12月2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评鉴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签署审核意见。
4.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办公会审定,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公示、发文。
三、有关说明
1.支撑材料说明。材料中所列教学工作和成果情况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支撑材料应条理清晰,有相应目录。
2.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承担教学任务者;
(3)违反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发生教学事故者;
(4)存在有损师表形象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5)学术不端者;
(6)违反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等其他师德师风问题的。
3.各教学部门审核申请材料不实、不严,填写信息汇总表不认真的将追究管理责任。
四、联系人
教务处综合科李晶晶,电话:9001/36093261
附件:
1. 广东白云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信息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