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6〕12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将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录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对象
人才培养方案计划规定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各年级各专业。
二、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在11月10日前完成各专业下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的录入、审核工作;完成集中实践环节课程的录入与检查工作。
2.11月15日17:00前各二级学院从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各年级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安排表,填写《广东白云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运行表》(见附件1),经部门主管教学领导审签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各年级专业学期开课录入工作结束。
3.11月18日,教务处完成各年级专业开课计划的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1.下学期各年级专业开课计划由专业所属部门录入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后要仔细检查,确保无误。
2.各教学部门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开设课程信息,认真核对教学运行计划,杜绝课程重开或漏开现象。“3+1”专业总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其他专业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4学时。
3.教学运行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文件。若根据专业实际,需调整课程信息的,必须在11月15日前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见附件2),由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及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专业学期开课计划原则上由专业所属学院录入系统,但开课部门一定要跟进并认真检查核实。一旦发现问题,开课部门应积极和专业所属部门协商改正,确保信息准确。
5.信息录入要完整、准确。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开课学院、开课学期、考核形式、起止周数等信息应确保完整、准确。
6.集中实践环节课程上课周次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更。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白云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运行表
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