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务处函〔2016〕90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与管理,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广东白云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并结合学院本学期工作任务要求,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5日。
(二)工作进程安排
1.准备工作(7月4日-7月5日):教务处下发通知,全面部署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并认真做好本部门期末教学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7月6日-7月13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计划,通过自查、总结等,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职工完成各项期末教学检查相关工作。
3.总结(7月14-7月15日):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及学期教学等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后,形成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并由教务处对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全面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以各学院(教学部)全面自查为主,由教务处组织人员开展相关检查和抽查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各课程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等项工作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各班级课程考务工作、考试实施、课程成绩录入、考试及成绩录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2.认真做好部门各类教学文档、课程档案等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3.组织各任课教师认真规范填写《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和《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教学工作总结》(见附件2)。
4.全面系统总结本部门学期教学工作,并形成本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5.请各学院(教学部)于7月15日(星期五)前将《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3)、《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表》、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综合科,其中:《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汇总表》的排列序号要与《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表》相对应;《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不用上交,由各教学单位保存。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白云学院教师学期工作情况登记表
4. 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分发至各巡查小组)
教 务 处
2016年7月1日